查看原文
其他

【平安之星】黄光清:坚守一线20年,公益调解护平安

清朗天空编辑部 清朗天空 2021-04-25



他以热心善待当事人,以公心做到不偏不倚,以耐心妥善解决纠纷,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。从事公益调解工作20年来,他不为名、不图利。当事双方握手言和,就是他最大的快乐。


他就是本期“平安之星”

宁德市霞浦县三沙商会会长

黄光清



“我们等不起这个时间了,这么多人从河南赶来,谁家里又没个事?现在孩子又病了,你说急不急?”说这话时,闫洪俊的叔叔眼眶已经泛红。他使劲地抹了把脸,随后不再开口。随着他的这个动作,调解室也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。


良久,一只胳膊从斜侧伸出,用力地拍了拍他,仿佛在用这种方式向对方传递一个信息:“老哥,我理解。”


胳膊的主人,就是霞浦县三沙商会“黄光清调解工作室”的调解员黄光清。而这天,正是他对一起跨越三省的海上赔偿纠纷进行第八次调解。


落水三个月后,家属才辗转得知消息

201911月,河南省新乡市的闫洪俊经人介绍,到一艘福建籍的渔船上打工。可自山东威海登船后,闫洪俊就再未联系家人。妻子苗海侠经辗转打听,最终在今年3月从中介处联系上该艘渔船的船老大,谁知再三追问后,却得悉了噩耗:登船约一个月后,丈夫闫洪俊就已落海失踪。


从闫洪俊落海,到家属收到通知,三个多月过去了,家属因此对船舶所属的责任单位很是不满。尽管船舶负责人解释是因没有闫洪俊家属电话,才迟迟未能通知到位,可失去亲人的苗海侠依然难以谅解。人没了,日子却还要过下去。考虑到闫洪俊事发的船舶挂靠在霞浦县三沙镇,闫洪俊的家属方遂与船舶方约定,在三沙镇共同协商赔偿问题。


“我们来到三沙后,地理不熟、语言不通,非常无助。听说黄光清是福建省劳动模范、宁德市金牌调解员,就决定上门寻求帮助。”闫洪俊的叔叔说,5月2日,经人介绍后,他们第一次见到了黄光清。



光从外表来看,这位三沙商会会长皮肤黝黑、个子敦实,更像是一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。听说了事情来龙去脉后,黄光清没有急着开始调解,而是热心招待了闫洪俊家属,又是泡茶,又是关心他们是否已顺利安顿。随后,他又化身“医生”,准确“把脉”该案的症结。


7次调解定下协议,签字时又生状况

“闫洪俊落水后没找到尸体,在当前只能被归为失踪人口。但为了不让家属受到二次伤害,这次调解我们只能以死亡的方式进行协商。同时为了确保船舶方的利益,在日后发现闫洪俊并未死亡的情况下,所有的赔偿金额也必须退还船舶方。”黄光清一番公允的分析,既点出了调解双方的心结,也打消了家属们异地调解的顾虑。原本情绪激动的两方人员,也首次愿意坐下,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之道。


在黄光清接连一周7次的耐心调解下,5月8日上午,双方终于就赔偿金达成了初步的口头协议:在工伤保险金之外,船舶方额外支付6万元作为家属补偿;同时,在等待保险赔付期间,船舶所有人袁建新先垫付20万元作为闫洪俊家属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生活开支。



“两边人员松口时,我这颗悬了7天的心也慢慢回落。可没想到就要签字时,意外的状况又发生了。”黄光清介绍,当天下午,苗海侠在前往三沙派出所办理失踪人员证明时,被告知由于闫洪俊落海时船舶方未及时报警,导致闫洪俊失踪证明无法开具,工伤保险金很可能无法顺利赔付。


这一情况令众人皆有些措手不及,但黄光清并不觉得气馁。他决定重新召集双方当事人,开展又一轮的调解。


“有纠纷,找光清”成为群众共识

当晚8时许,在第八次调解中,闫洪俊的叔叔眼含热泪,哽咽说道“等不起时间”,令在场人员无不动容。可另一边,因赔付金额上调至80万,袁建新一时也难以接受。见双方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,黄光清决定采用“背对背”方式,将双方分开分别调解。


在这过程中,黄光清就如一根“针”,用耐心劝说缝合着当时人心中的创伤,也弥补着双方再次破裂的关系。一个多小时后,关于赔偿及垫付保险金事宜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:在之前协议的基础上,袁建新再垫10万元作为闫洪俊家属的生活开支;三个月后,如果失踪证明还未能办理,袁建新将继续支付20万元;待工伤保险金全额赔付后,闫洪俊家属需返还袁建新垫付的所有费用。


调解结束时,已是晚上11点30分,双方经核实无误后,均在协议书上签下姓名,握手言和。“为了我们的协议,黄会长一连几天工作到很晚,甚至饭都顾不上吃,我们真的表示感谢。”闫洪俊叔叔感叹。



自2015年黄光清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,已调解各类纠纷共900余起,调解成功率达98%以上,“有纠纷,找光清”的说法也成为三沙当地群众的一个共识。



责编:黄慧儿

审核:方琮 高奇



【平安之星】方秋轩:凡事都要为群众“多一点”福建政法系统这5人荣获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称号
择一事,终一生!他是2020年度法治人物中唯一的福建候选人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员工因工死亡,商业保险赔了105万,公司还要赔100万工伤待遇吗?| 劳动法库
    最高院明确:外卖骑手接送外卖订单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,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!
    刚刚!最高法明确:外卖骑手接送外卖订单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,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!
    刚刚!最高院明确:外卖骑手接送外卖订单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,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!
    刚刚!最高院明确:外卖骑手接送外卖订单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,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!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